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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强国•试点先行

来源:交通运输部

大力发展智慧交通。推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超级计算等新技术与交通行业深度融合。推进数据资源赋能交通发展,加速交通基础设施网、运输服务网、能源网与信息网络融合发展,构建泛在先进的交通信息基础设施。构建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深化交通公共服务和电子政务发展”。

——《交通强国建设纲要》

解读:

一是推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超级计算等新技术与交通运输深度融合,利用科技手段促进交通智能化发展,在交通基础设施、交通工具、交通管理方式等方面突破创新,全面优化和提升交通系统运行效率。

二是推进数据资源赋能交通运输发展,加速交通基础设施网、运输服务网、能源网与信息网络融合发展,不断挖掘现有交通运输体系潜力,通过构建泛在先进的交通信息基础设施,不断提升交通智能化水平。如基于移动智能终端技术的服务系统,在利用现有设施系统,就可实现出行即服务。如定制公交、共享巴士、网约车、共享单车、汽车分时租赁等多样化的共享出行方式发展,均可提供“随时、随地、随需”的泛在出行服务,提升人民出行体验。

三是构建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中心体系,深化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和电子政务发展,加强重点领域数据归集汇聚,推动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资源的综合性应用,增强交通运输高品质服务能力。

撤销省界收费站后 高速拥堵明显缓解

来源:央视  记者 陈俏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8月27日在交通运输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从今年1月1日起,全国高速公路撤销了省界收费站,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截至目前,交通状况总体平稳,拥堵情况明显缓解,通行效率明显提高。

这位发言人说,6、7两个月的数据显示,全国高速公路总流量达到17亿辆次,已经恢复到去年同期的97.4%,正呈稳步恢复态势。

6、7两个月,全国26个省份高速公路行驶车辆平均车速(含车辆在服务区休息的时间),由去年的61公里/小时提高到71公里/小时,其中货车由51公里/小时提高到55公里/小时,客车由67公里/小时提高到84公里/小时。省界拥堵的现象不复存在,长途跨省运输时间大大缩短。比如,京广线从北京到广州的长途货运,较撤站前可以节约近一天的时间,用户受益明显。截至8月23日,客车、货车ETC使用率进一步提高,分别达到71.09%(客车超过70%)和49.36%(货车接近50%)。

6、7两个月,全国高速公路日均拥堵缓行路段数量为2453个,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379个,降幅达到13.38%;全国高速公路日均拥堵缓行收费站数量为271个,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431个,这个降幅更加明显,达到61.43%。这两个指标可以说明,高速公路通行变得越来越顺畅。

6、7两个月,全国高速公路货车通行量为5.06亿辆次,同比增长13.05%。空载率平均为24%,较去年同期降低了4.1%。其中,作为高速公路运输主力的5轴及以上大型货车平均重载率为61.6%,较去年同期增加了4.3%,货车实载率明显提高。 这位发言人表示,目前,交通运输部仍然在密切关注撤站后路网运行情况,科学评估相关政策,适时修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交通万亿投资 激活强劲动能

来源:经济日报

6月6日,我国最长过海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厦门翔安新机场片区地下综合管廊过海工程完工。

5月29日,全长超过万米的格库铁路第一长隧道——阿尔金山隧道铺轨工程顺利完成,新疆将新添一条出疆“大动脉”。

5月27日,商合杭高铁合肥至湖州段启动试运行,八纵八横高铁网脉络更加清晰……

截至5月23日,在建重点交通项目复工率达99.7%,交通工程项目正在发挥体量大、投资大的优势,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强劲动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经济发展前景向好,但也面临着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所带来的困难和挑战,加上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目前我国经济运行面临较大压力。

如何破解?各方都在积极探索。根据规划,2020年,我国交通运输将完成铁路投资8000亿元、公路水路投资1.8万亿元、民航投资900亿元,这些都为“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创造了条件。

稳基础设施投资促增长

2月19日,一份标注为“特急”的传真电报从国铁集团建设管理部发出,文件接收单位除了18个铁路局集团公司和各铁路公司外,还有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交建、中国建筑等各大建筑央企。电报通知,各单位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积极取得地方政府支持,有序组织建设项目复工。

“修铁路20多年,这样的通知还是第一次收到。”黔张常铁路公司综合部高级工程师贾志宏说,总部直接发文督促指导各个建设项目复工复产,以前从来没有过。

“交通领域项目体量大,投资大,对经济拉动作用也大。”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告诉《经济日报》记者,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可以有效带动投资,对冶金、机械、建筑、电力、信息、精密仪器等行业都有很强的拉动作用。

以铁路为例,从2014年到2019年,我国铁路建设投资连续6年保持在8000亿元以上。多年持续高强度投资,培育出“中国高铁”这个响当当的名片。今年,还将新增通车里程超过4000公里,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体系,加速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流动,为落实中央“六稳”“六保”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保障。

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表示,为了更好发挥交通领域投资拉动作用,将指导各地提前启动一批符合国家战略、符合“十四五”规划方向的重大项目。目前,已经在现有项目的基础上形成一个新的项目库,一旦需要可以及时开工建设。

以项目建设带动就业

3月份,张学军在家门口领到了今年第一份工资。家住云南省临沧市云县的张学军,常年外出务工,受疫情影响,今年春节后一直在家。大(理)临(沧)铁路工地招工的消息解了他的燃眉之急,有一技之长的张学军在隧道内从事风枪手工作。他说:“每月收入有9000元左右,足够老人小孩花销了。”

同样受益的还有当地货车司机李海龙。铁路建设让他变得忙碌起来,每天为工地拌和站运送70吨砂石料,一个月下来,收入有了保障。

无论是做好“六稳”工作,还是落实“六保”任务,排在第一位的都是稳定居民就业。能否充分保障就业,对于能否实现扩大内需,如期形成“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都有着重要影响。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周期长,用工规模大。今年以来,各项目纷纷扩大招工规模,增加就业人数,稳定社会预期。3月中旬,玉(溪)磨(憨)铁路在建工点全部复工,为沿线农村4000多名农民提供了就业岗位,目前共到岗2.2万余人,是春节前在岗人数的121%。截至5月14日,全国仅铁路建设项目进场人员就达63.7万人。

随着我国交通强国建设向纵深推进,交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发力,科技水平不断提升,超级盾构、高寒高原铁路、跨海大桥、长大隧道、智慧公路、5G通信、北斗导航等新装备、新方案不断推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除了继续吸纳农民工等就业人口,对于工程、建筑、材料等方面人才的需求也日益增长,对上下游施工机械、基础能源等领域就业也有拉动,有助于解决大专院校毕业生就业。

补短板推进结构调整

近日,新建沪通铁路传来好消息,由中国中铁大桥院设计、中国中铁大桥局施工的世界最大跨度公铁两用斜拉桥——沪通长江大桥即将建成通车,将结束张家港市没有铁路的历史。

众所周知,张家港地处江浙经济发达地区,常年位于全国经济百强县前列。如此发达的地区交通网络尚有盲点,可想而知,在广大中西部不发达地区“行路难”的情况更为突出。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刘瑞明认为,我国在很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尤其是在和未来经济增长潜力对接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仍存在着较大短板。

我国经济潜力足、韧性强、回旋空间大、政策工具多的基本特点没有变。其中,在空间结构上,我国幅员辽阔、区域差异明显、互补性强,有利于形成规模经济和梯度效应。而要发挥好这个优势,需要有更加完善的交通基础设施来支撑,要补齐相关短板,为经济社会发展夯实基础。

补短板更多要向贫困地区、农村地区倾斜。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去年全国新改建农村公路29万公里,其中贫困地区17.8万公里,提前实现了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的扶贫目标。今年,将进一步实现村村通客车的目标,并以“四好农村路”建设为抓手,因地制宜推动交通扶贫项目向进村入户倾斜。

除了传统的交通基建补短板,加快发展城际轨道交通也被广泛认为是新基建的着力点。目前,全国各地尤其是中西部地区正在抓紧布局。3月初,青海、甘肃两省发展改革委表示,已共同致函委托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开展兰州经西宁至青海湖城际轨道交通建设方案研究工作。

随着大规模投资的陆续实施,预计到今年年底,全国铁路营业总里程将达到14.6万公里,其中高铁(含城际铁路)约3.9万公里;公路总里程将达到510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建成里程将达15.5万公里。数、质双增,将进一步通畅“动脉”,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交通运输行业主要指标延续回升势头

作者:于祥明  来源:上海证券报  时间:2020-06-02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孙文剑在5月29日例行发布会上透露,交通运输行业复工复产取得积极进展,主要指标延续回升势头。截至5月23日,在建重点项目的复工率达99.7%,运输企业的复产率达98.4%。其中,客运企业的复产率达97.6%,货运企业的复产率达99%。

“目前,我国货运运行明显回暖,比去年同期相比实现了正增长。据统计,5月中旬,全国公路水路营业性货运量同比增长2.3%,其中油品运输增长了16.1%。”孙文剑说,港口货物吞吐量和外贸货物吞吐量同比均转为正增长,集装箱吞吐量已经接近去年同期水平。交通运输部监测的21个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达1.73亿吨,同比增长3.4%。

同时,全国客运加快恢复,但与去年同期相比降幅在五成左右,恢复还需要一个过程。据统计,5月中旬,完成营业性客运量2.18亿人次,已恢复至去年同期的47.1%。其中,铁路、民航客运量分别恢复至51.6%和47.4%;公路、水路客运量恢复程度分别为45.8%和51.4%。

孙文剑还透露,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全国ETC使用率也在稳步上升。截至5月28日,高速公路通行车辆ETC使用率达63.57%,其中客车ETC使用率保持在71%左右;货车ETC使用率达37.97%。

孙文剑介绍,交通运输部还在统筹协调,多措并举,全力保障国际物流供应链的畅通,保障货物能够进得来、出得去。

孙文剑表示,在交通物流持续向好的同时,也存在市场需求不旺、中小运输企业生产经营压力较大等问题。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更好服务“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交通运输部印发《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

交公路规〔2020〕8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现将《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

2020年5月27日

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进一步推进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规范公路工程标准管理,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公路工程技术进步和创新,提升技术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交通运输标准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发展等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路工程建设标准是指以科学、技术和工程实践经验为基础,对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提出的技术要求。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的制定、实施与监督管理。

第四条 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一)涉及工程质量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环境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技术要求;

(二)材料性能、构造物几何尺寸等统一的技术指标;

(三)重要的试验、检验、评定、信息技术标准;

(四)保障公路网安全运行的统一技术标准;

(五)行业需要统一控制的其他公路工程建设标准。

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第五条 交通运输部按照职责依法管理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组织制定公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公路工程建设行业规范、细则、规程、手册、指南、标准图等推荐性标准,引领行业技术进步和高质量发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鼓励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推进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外文翻译和出版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交流,制定双边、多边国家互认的国际通用标准,推进国内外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的转化和运用。

第七条 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地形地质等特殊要求,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在特定行政区域内提出统一的公路工程技术要求,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编制地方标准。

鼓励社会团体和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公路工程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公路工程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第二章 标准制定

第八条 交通运输部根据行业发展、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化实际需要、社会资源及行业经济状况,制定公路工程建设行业标准体系,根据社会经济和工程技术发展及时进行调整,实行动态管理。公路工程建设标准按照国家有关编号规则进行编号。

第九条 按照国家财务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等规定及公路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立项程序要求,有关单位可提出标准项目立项申请。经专家评审和交通运输部审核等程序,确定公路工程建设行业标准项目年度计划。

第十条 公路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实行主编单位负责制。年度计划下达后,主编单位组织编写组承担相关标准的起草、编制工作。制修订工作按照编制大纲、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等阶段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 公路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编制大纲、送审稿的审查由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由主审专家等组成的专家组或公路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技术委员会承担具体审查工作。征求意见工作由主编单位负责组织。报批稿由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发布。

第十二条 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的制修订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遵循安全可靠、耐久适用、技术先进、节能环保和经济合理的原则,适应公路工程技术发展要求;

(二)公路工程建设标准涉及的关键技术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和测试验证;

(三)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等科技创新成果,推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智慧公路等先进技术的应用;

(四)与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协调一致,避免矛盾;

(五)标准的条文应严谨明确、文字简炼,标准编写的格式和用语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的主要内容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征求协会、企业以及相关生产、使用、管理、科研和检测等单位的意见。公路工程建设强制性行业标准应征求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意见。

第十四条 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编制的经费使用和管理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公路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由交通运输部根据出版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出版单位。公路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版权归交通运输部所有。

第十六条 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发布后,标准归口管理部门、标准编制单位、标准化协会等单位,应当依法组织开展标准的宣传培训等工作。

第十七条 公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应当免费向社会公开。推动公路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免费向社会公开。鼓励公路工程建设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开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

第十八条 公路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制定按照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标准实施

第十九条 各有关单位在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关规定,鼓励采用公路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

第二十条 企业应当依法公开其执行的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号和名称;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还应当公开其主要功能和性能指标。

第二十一条 标准实施后,应根据技术进步、实际需求等因素,适时对标准的适用性进行复审。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

第二十二条 对于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养护、运营中违反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检举、投诉。

第二十三条 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可将标准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反馈至标准归口管理部门或标准主编单位。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处理。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公开举报投诉方式。接到举报投诉的,应依法处理。

第二十六条 鼓励将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编制与科技奖励评审、信用管理等工作挂钩。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具体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